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机构职能:主要职责为负责市本级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和业务经办;负责市本级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及参保职工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审核监督和结算报销;负责对全市医保定点医院及药店进行协议化管理;负责对县(区)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全市医保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
工作职责:
(一)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维护,综合管理 办公经费、人事工作、档案管理、工资待遇、公文材料、固定资产管理;负责中心内部流程风控稽核;市直城镇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参保职工报销款项及定点医药机构的资金支付;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异地结算资金的清算、上解;城镇职工医保基金财务报表、预算及统计工作内控、稽核。
(二)医疗科。负责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受理城区内定点医药机构的慢特病定点申请;审核市直定点医药机构和个人的医疗、生育费用;办理长期慢性病、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就医、市直参保人员转诊转院、门诊慢特病的确认审批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市医保三个目录的日常维护。
(三)结算科。定点医药机构医疗保险费用结算;转诊转院、异地安置、大病门诊、急诊等个人医疗费用手工结算;异地安置人员个人帐户提现;参保职工生育津贴结算;定点医药机构质保金及超支分担、二次补偿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异地就医结算。
(四)信息科。负责组织开发医疗保险各应用业务子系统软件的设计、开发、应用工作;全市医疗保险数据库的设计、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对区、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提供综合技术指导;中心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安全管理;全市定点医药机构信息系统建设、维护、管理及人员培训;医保数据中心中心机房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全市医疗保险系统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应用培训工作。
(五)征缴科。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医保基金征缴工作方案;办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参保、变更、基数核定及征缴业务;负责市直职工个人账户划拨、转移及继承;配合做好市直企事业单位破产、改组改制工作。
负责人姓名:朱明
联系方式:0557―2226000(业务咨询电话)、0557―3066901(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宿州市磬云南路394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调班以放假安排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