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
2020年市医疗保障局依据《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皖医保发〔2018〕10号)出台了《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宿医保发〔2020〕4号)(后简称“4号文”),作为我市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以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和监管的政策依据,但在执行中,发现文件中存在一些不太规范和完善的地方。因此,在《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皖医保发〔2022〕5号)下发后,我市及时组织对4号文件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宿医保发〔2022〕3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完善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在《安徽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2版)》(皖医保发〔2022〕5号)基础上,经专班修订、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审议等程序,制定《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宿医保发〔2022〕3号)(以下简称《价格目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4月25日形成文件初稿;
2022年4月26日,向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属公立医疗机构等进行征集意见,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相关单位意见建议基础上,形成《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宿医保发〔2022〕3号);
2022年4月29日,完成公平竞争审查;
2022年6月7日由市医保局和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实施;按照发文程序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印发。
四、工作目标
本次修订,重点是补漏、纠错、助基金监管,对部分矛盾特别突出的项目要素进行规范,并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重新核定和制定政府指导价。
五、主要任务
(一)对部分诊察费项目价格进行重新核定
按照省5号文最高政府指导价,参考周边地市价格,对市4号文16个诊察项目价格进行了重新核定(主要是体现主、副主任医师的差距和中医论治的重要性)。其中:普通门诊诊察费、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知名专家门诊诊察费、急诊中医辨证论治、门/急诊留观中医辨证论治5个项目价格有所提升;急诊诊察费、门/急诊留观诊察费、住院诊察费、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国医大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住院中医辨证论治7个项目价格略有降低;方便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门诊诊察费、副主任医师门诊中医辨证论治、知名专家门诊中医辨证论治4个项目保持了原有价格。
(二)对省新制定价格项目进行定价
对新生儿辐射抢救治疗等17个项目按照省三级最高政府指导价基础上分别下调5%、15%、20%的比例分别的,分别制定了市三级、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最高指导价;对全血、储血费等16项血液类项目价格按照和省政府指导价保持一致且不分级差的原则制定市政府指导价。(依据《安徽省物价局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医〔2006〕203号)。
六、修订情况说明
(一)本次制定的《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共收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4961项,其中:收费项目3931项,医保完全支付类共3351项;医保部分支付类共253项;医保不予支付类共1357项。在《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宿医保发〔2020〕4号)》基础上删除158项,新增451项。
(二)《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进一步确定了支付系数,其中:完全支付类项目全部纳入可补偿费用政策范围,支付系数为1.0;部分支付类项目按比例纳入可补偿费用政策范围,支付系数城镇职工为0.9、城乡居民为0.8(国家、省另有规定除外);不予支付类项目不纳入可补偿费用政策范围,支付系数为0。
七、创新举措
此文件无创新部分。
八、下一步工作的考虑
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宣传,解读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制定政策,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宿州市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2版)》执行工作,在宣传中推进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落实,提高社会对医疗服务价格制定的认同和支持,积极引导社会预期。
九、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工作人员李攀
咨询电话:0557-306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