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人大六届一次会议第49号建议的回复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07-01 15:4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刘伟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职工医保有关”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药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方便参保职工就诊、购药,更好保障参保职工权益,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 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 第3号)《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经办规程(试行)》(宿医保秘【2019】36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将辖区范围内环境卫生好、服务质量优、符合定点条件的医药机构全部纳入了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目前全市共有2079家定点医药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其中职工定点共545家,包括169家乡镇医药机构,31家社区医疗机构。
对于您提及的“希望国家有关部门可以在乡镇、社区医院把职工医保纳入医疗系统”的问题,近年来我们一直持续加强对医药机构的定点管理,对于符合条件、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的,我们都即时受理,及时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下一步将继续加大对相关文件宣传力度,提高医保定点覆盖率,助推打造宿州市“便民医保”。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7-3066903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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