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302-00022 信息分类: 部门项目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2-06 发布日期: 2023-02-06 16:3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宿州市医保局2023年医药带量采购及服务价格监管异地就医结算督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宿州市医保局2023年医药带量采购及服务价格监管异地就医结算督查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表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2-06 16:3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附件2-11: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医药带量采购及服务价格监管异地就医结算督查
实施单位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属性 延续项目 项目期 长期
项目资金
(万元)
 中期资金总额: 60万  年度资金总额: 20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60万        其中:财政拨款 20万元
             其他资金              其他资金



中期目标(2023年—2025年) 年度目标


1.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
2.稳步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
3.:强化政策培训和交流学习;                                           4.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
5.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流程;提升异地就医基金支付比例。
6.积极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开展督查考核,开展宣传培训。

 

1.通过省级发改委评标评审专家库或市级医药价格专家组抽取医疗服务专家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家评审;
2.通过邀请招标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成本调查(监审)和风险评估服务;
3.组织医药价格执行和国家、省集采政策落实情况联合检查;                                        4.医疗服务价格、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政策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     

5.继续扩大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在实现长三角地区直接结算全覆盖的基础上,向北京、上海、广州等地扩展;优化异地就医经办流程;提升异地就医基金支付比例。
6.积极对医药机构进行检查验收,开展督查考核,开展宣传培训。



一级
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绩效标准



数量指标 1.制定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30个项目 计划标准 数量指标 1.开展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家评审  ≥2次 计划标准
2.落实国家、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执行 ≥2次6批次 计划标准 2.委托第三方对拟制定或调整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开展成本调查、风险评估等服务  ≥10个项目 计划标准
3.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药集中采购政策培训和学习 ≥2次6次 计划标准 3.组织医药价格执行和国家、省集采政策落实情况联合检查 ≥2次 计划标准
4.政策宣传专题培训活动 每年≧2次 计划标准 4.医疗服务价格、医药集中采购政策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 ≥2次 计划标准
5.医药机构督查考核次数 每年≧1次 计划标准 5.异地就医政策宣传专题培训活动 ≧1次 计划标准
6.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次数 每年≧1次 计划标准 6.医药机构异地就医落实情况督查考核次数 ≧1次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1.制定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规范率 100% 计划标准 质量指标 1.制定医疗服务价格行为规范 100% 计划标准
2.开展医药集中带量采购规范率 100% 计划标准 2.合理规避制定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风险 100% 计划标准
3.培训会议和外出交流学习出勤率 100% 计划标准 3.加强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医药集中采购管理,保障采购质量,降低虚高价格 100% 计划标准
4.对医药机构督查考核完成率 100% 计划标准 4.培训会议和外出交流学习出勤率 100% 计划标准
5.对医药机构督查考核完成率 计划标准 5.对医药机构督查考核完成率 100%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1.制定或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每年年底前完成 计划标准 时效指标 1.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专家评审 年底前 计划标准
2.落实国家、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执行 每年年底前完成 计划标准 2.医疗服务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和风险评估 年底前 计划标准
3.加强医疗服务价格、医药集中采购政策培训和学习 每年年底前 计划标准 3.落实国家、省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成果落地执行 年底前 计划标准
4.督查考核3次 每年年底前 计划标准 4.医疗服务价格、医药集中采购政策培训和外出交流学习 年底前 计划标准
5.督查考核1次 每年年底前 计划标准 5.督查考核1次 年底前 计划标准
成本指标 1.专家评审劳务费 ≦8万/年 计划标准 成本指标 1.专家评审劳务费 ≦8万 计划标准
2.委托第三方评估业务费 ≦9万/年 计划标准 2.委托第三方评估业务费 ≦9万 计划标准
3.联合检查费用 ≦2万/年 计划标准 3.联合检查费用 ≦2万 计划标准
4.价采培训交流学习费用 ≦1万/年 计划标准 4.培训交流学习费用 ≦1万 计划标准



经济效益
指标
该指标本单位不适用 计划标准 经济效益
指标
该指标本单位不适用 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
指标
1.优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切实保障医患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社会效益
指标
1.依法合规制定或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保障医患合法权益,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2.稳步推进医药集中带量采购,切实降低虚高医药价格,促进合理使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2.规范医药集中采购行为,降低虚高医药价格,促进合理使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3.对我市参保群众就医体验、医疗需求满足的影响程度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3.对我市参保群众就医体验、医疗需求满足的影响程度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4.对提升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度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4.对提升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质量的影响程度 显著提高 计划标准
生态效益
指标
该指标本单位不适用 计划标准 生态效益
指标
该指标本单位不适用 计划标准
可持续影响
指标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联动,凝聚改革合力,破解改革难题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可持续影响
指标
1.提高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水平,维护医患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提升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服务能力,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2.持续提高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维护医患合法权益,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2.增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服务能力,推进医疗、医保、医药改革联动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3.持续降低虚高医药价格,进一步促进合理使用,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3.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疗、医保、医药领域联动,凝聚改革合力,破解改革难题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4.对我市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工作进程的可持续影响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4.降低虚高医药价格,保障采购质量,促进合理使用,提供更多质优价廉医药产品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5.对我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化的可持续影响程度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5.对我市异地就医全国联网结算工作进程的可持续影响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6.对我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化的可持续影响程度 计划标准 6.对我市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规范化的可持续影响程度 持续影响 计划标准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医疗机构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1.医疗机构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2.患者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2.患者满意度 90% 计划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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