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4-26 16:37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2023年工作要点任务分工 | |||||||
| 要点内容 | 工作要求 | 任务清单(能量化的请标明量化指标) | 分管领导 | 牵头科室(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国家、省局考核) | |
| 1.建设政治型机关。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强化政治担当,打造一支“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医疗保障工作队伍。 |
1、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 1.健全党建工作制度,完善党组会议、中心组学习会议等制度。 | 范莉莉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2.下发党建工作要点,按时推进落实。 | 办公室 | 4月 | |||||
| 3.制定党建考核分工,明确责任科室。 | 办公室 | 4月 | |||||
| 2、打造一支“信念坚、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的医疗保障工作队伍。 | 1.落实支部学习会议制度。 | 范莉莉 | 党支部 | 持续推进 | |||
| 2.举办医保系统专题培训班。 | 办公室 | 8月底前 | |||||
| 3.督促落实2023年干部在线教育,完成率达到100%。 | 办公室 | 11月底前完成,持续推进 | |||||
| 2.建设法治型机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法治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思维,提高医保工作法治化水平。 |
1、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 1.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2次。 2.作为部门干部教育培训必训内容1次。 |
赵德宽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9月底前 | ||
| 2、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 1.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专题研究解决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次。 2.单位主要负责人年度带头宣传或讲法治课1次。 3.举办1次法治讲座、开展1次宪法宣誓活动、组织1次旁听庭审学法用法活动。 |
持续推进 | |||||
| 3、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法治审查、公平竞争审查。 | 1.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审必审。 2.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合法性审查工作情况汇报1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重要问题。 |
持续推进 | |||||
| 4、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 | 规范性文件做到应备尽备。 | 持续推进 | |||||
| 3.建设学习型机关。 坚持“四个一”学习机制,在全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升”活动,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和方式,利用“医保大讲堂”搭建医保系统干部职工学习交流平台;突出抓好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注重学以致用,知行合一,不断锻造能写、会说、善干的医保干部。 |
1、在全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升”。 | 下发关于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能力大提升”的通知,组织开展活动。 | 范莉莉 | 办公室 | 7月底前完成 | ||
| 2、抓好业务知识和政治理论的学习。 | 1.落实“医保大讲堂”学习制度。 2.落实支部学习会议制度,加强党员学习的规范管理。 |
范莉莉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4.建设服务型机关。 聚焦参保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实施暖心惠民行动,打造“暖心医保”服务品牌。一以贯之提升服务效能;持续开展医保经办示范点建设,大力推动医保服务下沉,打造15分钟服务圈;持续规范经办大厅建设与服务,简化经办流程,全面提升工作效能。 |
1、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服务效能 | 1.召开会议传达省、市深化“一改两为”会议精神。 2.制定2023年全市医保工作要点并细化工作分工。 3.印发关于开展医疗保障重点工作调度的通知,按季度召开重点工作调度会。 |
范莉莉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2、实施暖心惠民行动,打造“暖心医保”服务品牌。 | 1.利用“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发布医保政策宣传解读。 2.开展“局长走流程”体验活动。 3.印发《宿州市医疗保障局“走基层、防风险、惠民生”工作的通知》,聚焦参保群众的“急难愁盼”,深入一线零距离服务参保群众,第一时间为参保群众解疑答惑、化解民忧。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争创“暖心医保”党建服务品牌。 | 党支部 | 持续推进 | |||||
| 3、持续开展医保经办示范点建设,大力推动医保服务下沉,打造15分钟服务圈。持续规范经办大厅建设与服务,简化经办流程。 | 1、加强完善四级医保队伍培训力度。 2、按照“六统一,四最”要求优化办事流程。 |
市职工医保中心 | 持续推进 | ||||
| 5.建设廉洁型机关。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加强医保系统廉洁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纪警示教育;强化日常监督和执纪监督,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 |
1、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 | 1.定期向党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不低于2次)。 2.按时完成纪检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自查。 |
范莉莉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2、加强医保系统廉洁文化建设。 | 1.组织全体党员赴党风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2.按照纪委、纪检组要求通报违规典型,警醒党员干部。 3.印发警示案例。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6.开展全民参保攻坚行动。 协同税务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非义务教育段学生儿童等重点人群,推进参保精准扩面,巩固提升参保覆盖率。适应人口流动和就业转换需要,落实基本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工作。 |
1、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 1.协同税务部门出台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文件,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2.强化政策宣传引导,提高群众参保积极性。 3.强化工作调度,有效推动参保缴费工作落实,实现“应保尽保”。 |
赵德宽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
| 2、做好跨制度参保接续工作。 | 1.强业务培训,组织医保经办机构认真学习医保关系接续相关文件,不断提升业务经办效率。 2.强化政策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服务窗口等宣传渠道宣传医保转移政策。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7.贯彻基本医保省级统筹。 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部署和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清理规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制度中超支付范围的政策措施。持续完善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政策措施,优化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报销政策。 |
1、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基本医保省级统筹工作部署。 | 及时贯彻落实省局关于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最新工作部署,确保省级统筹工作在我市稳步落实。 |
赵德宽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2、开展待遇保障清单梳理工作,清理超支付范围政策措施。 | 对照国家和省局文件精神,认真梳理我市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待遇保障政策,清理超支付范围政策措施。 | ||||||
| 3、及时调整门诊慢特病和普通门诊政策。 | 1.做好新增门诊慢特病待遇政策配置、系统算法测试等工作。 2.强化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8.完善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 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合理确定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完善大病保险起付线、报销比例和年度报销限额等政策内容。规范落实医疗救助待遇,加强制度运行绩效评价,实现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
1、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 | 1.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我市上一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确定。 2.大病保险最低合规费用段支付比例稳定在60%左右。 3.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倾斜支付,较普通参保居民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继续取消封顶线。 4.强化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
赵德宽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
| 2、规范落实医疗救助待遇,加强制度运行绩效评价,实现救助对象应保尽保、应助尽助。 | 1.医疗救助对特困人员(含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过渡期内,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脱贫不稳定和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 2.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医疗救助合规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70%。3.强化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 ||||||
| 9.探索实施待遇保障制度试点。 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制度政策、参保筹资、评估认定与经办服务等方面加强改革探索。落实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探索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试点。 |
1、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 学习已经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区域工作经验,争取在我市探索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 | 赵德宽 | 待遇保障科 | 按序时进度推进 | ||
| 2、落实基本医保“同病同保障”,探索基本医保门诊慢性病保障试点。 | 1.及时落实省局工作部署,做好“同病同保障”政策待遇政策配置、系统算法测试等工作,及时反馈工作落实中的建议。 2.强化政策宣传,引导群众知晓政策、合理就医。 |
||||||
| 10.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发展。 厘清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边界,按照省医保局部署开展全市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承接保障。 |
开展商业健康保险工作。 | 厘清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边界,按照省局部署开展全市统一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促进商业健康保险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承接保障。 | 赵德宽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11.医保助力乡村振兴。 巩固拓展医保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农村群众医疗保障工作,确保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常态化做好监测预警人员综合帮扶。 |
1、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率稳定在99%以上,实现参保动态全覆盖。 | 1.强化部门对接和信息交换,合力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和脱贫人口参保工作。 2.强化政策宣传,对动态新增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救助对象,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结束后按规定补办居民医保参保手续,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
赵德宽 | 待遇保障科 | 持续推进 | ★ | |
| 2、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常态化做好监测预警人员综合帮扶。 | 1.强化部门对接和信息交换,每月向乡村振兴部门推送预警信息1次。 2.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综合保障政策宣传,让参保群众知晓政策、享受政策。 |
||||||
| 12.加强医保协议管理。 全面落实两定管理办法,依据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范本,做好本地协议修订工作,突出联动监管、医疗服务行为规范、医疗费用控制,明确DIP付费监管要求。 |
全面落实两定管理办法。 | 1.按照市局两定点管理文件及新规定,进一步严格落实定点申报审核。 2.依据定点协议约定,落实对定点医药机构的动态调整机制。 | 范莉莉 | 市职工医保中心 | 12月底 | ||
| 13.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对全市所有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组织开展县区交叉互查,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开展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用好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成果,提高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
1、开展基金监管安全规范年专项行动。 | 开展DIP支付方式下基金监管的专项检查;对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第二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50%,第三季度检查覆盖率达到80%,11月份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
赵庆民 | 基金监管科 |
12月底 | ★ | |
| 2、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 | 开展以慢性病患者、外伤患者等为重点检查对象的专项检查。 | ||||||
| 3、开展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 开展检查检验、精神疾病、康复理疗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 | ||||||
| 4、用好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成果,提高医保经办机构服务管理水平。 | 建立经办机构和监管专职机构联合检查和成果共享机制,不断增强监管成效。 | ||||||
| 14.强化基金监管合力。 持续深化部门协调联动,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分析,强化案情通报,探索联合执法,完善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加强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宣传教育。规范举报线索办理流程,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制定医疗保障信用监管实施细则,加快建立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完善医保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典型案例曝光。 |
1.持续深化部门协调联动。 | 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与公安、卫生健康、财政、市场监管加强数据信息共享和比对分析,强化案情通报,积极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完善一案多查、一案多处工作机制。 |
赵庆民 | 基金监管科 | 12月底 | ★ |
|
| 2、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 | 4月1日-30日,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 | ||||||
| 3、规范举报线索办理流程,畅通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措施。 | 积极落实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宿州市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 | ||||||
| 4、加快建立基金监管信用体系。 | 加快建立基金监管信用体系,推动实施分级分类监管。 | ||||||
| 5、完善医保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 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师等主体,不断完善医保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 | ||||||
| 15.强化异地就医监管。 明确就医地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将异地就医费用一并核查、统一处理。加强市外异地就医监管,与长三角地区医保部门合作,探索开展联审互查。 |
1.明确就医地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将异地就医费用一并核查、统一处理。 | 加强市外异地就医监管,积极探索与长三角地区医保部门合作,明确就医地医保部门监管责任,将异地就医费用一并核查、统一处理。 |
赵庆民 | 基金监管科 | 12月底 | ||
| 2.加强市外异地就医监管,与长三角地区医保部门合作,探索开展联审互查。 | 加强与徐州协同合作,共同推进跨地区就医费用联查互审;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异地就医监管。 | ||||||
| 16.推进监管智能化建设。 推进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确保年底前实现落地应用。加强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实时动态管理,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下的智能监控,加强日常监管。 |
1.推进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 | 推进智能监管子系统建设,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接入;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定点医疗机构接入。 |
赵庆民 | 基金监管科 | 12月底 | ★ | |
| 2.加强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实时动态管理,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 | 加强医保基金使用行为实时动态管理,实现事前提醒、事中审核、事后监管全过程智能监控。 | ||||||
| 3.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下的智能监控,加强日常监管。 | 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下的智能监控,加强日常监管。以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DIP专项检查,对定点零售药店开展随机抽查。 | ||||||
| 17.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提速扩面,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病种、医保基金全覆盖。建设好国家级DIP支付方式改革示范城市。推进国家DIP功能模块落地应用。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积极探索普通门诊按人头总额预算支付方式改革。协同推进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见效。 |
1、持续推进DIP支付方式改革提速扩面。 | 1.DIP付费基金占全年本地住院基金占比不低于70%,病案审核数量不低于年度本地住院总数10%。 2.举办DIP专项培训或推进会不低于1次,向全国医保信息平台中DRG/DIP功能模块上传全年本地住院病例。 |
赵庆民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 | |
| 2、建设好国家级DIP支付方式改革示范城市。 | 1.强化精准调度,压实工作责任,建立“每周例会、半月调度、按月总结”工作机制。 2.建立任务清单,明确完成时限,推动工作落实,全面排查工作中亟待解决的各类问题,建立问题台账。 3.及时总结推广宿州经验,宣传推广我市在DIP全流程医保经办服务和基金监管上的做法。 4.确保在国家交叉评估中取得优秀等次。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
| 3、积极探索普通门诊按人头总额预算支付方式改革。 |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积极探索开展普通门诊按人头总额预算支付方式改革。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
| 4、协同推进县域医共体、基层医疗机构适宜“日间病床”收治住院病种按病种付费和按床日付费等其他支付方式改革试点见效。 | 1.出台实施方案,扎实做好DIP与县域医共体衔接省级试点。 2.日间病床、按床日付费、中医药适宜技术试点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 3.及时总结成效,分析日间病床、按床日付费、中医药适宜技术试点基金运行情况,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县域医共体和日间病床为省级试点,省局可能会考核 | |||
| 18.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 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定期组织调价评估,对符合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价格;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疏导医疗服务价格突出矛盾,比照“长三角”和省属医疗机构价格水平,适时组织市级医疗服务价格联动调整;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供给,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及价格确定工作。 |
1、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 1.每年组织一次调价评估,对符合启动条件的,稳妥有序调整价格。 2.联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在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调价的基础上,按照省、市、县及三、二、一级合理价格梯度关系联动调价。 |
范莉莉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持续跟进 | ★ | |
| 2、加大医疗服务价格政策供给,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及价格确定工作。 | 1.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及价格确定工作。 2.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价,按照向市医保局备案、接受价格指导、集中函复的程序审核和确定,原则上每两个月完成一次项目备案的审核批复程序。 |
||||||
| 19.完善医保目录管理。 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落地使用工作,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落地监测工作。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梳理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则。 |
1、做好国家新版药品目录落地使用工作,完善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做好落地监测工作。 | 1.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14号),并做好药品目录信息维护和落地使用工作; 2.出台《宿州市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目录(2023年版)》,动态调整全市“双通道”定点医药机构,完善“双通道”管理机制,按月向省医保中心报送国家谈判药品监测表、试点药品监测表及地舒单抗监测表,做好落地监测工作。 |
赵庆民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
| 2、梳理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则。 |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政策,完善医疗服务项目医保支付规则。 | ||||||
| 20.深入推进集采成果落地执行。 加大对医疗机构落实集采政策监管力度,加强政策培训,坚持定期监测和检查,严格落实季排名通报和年终考核制度;高标准做好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试点工作;规范药品、耗材挂网采购行为,治理非集采品种价格虚高乱象;探索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和结余留用系统建设,提高配套政策执行力度。 |
1、加大对医疗机构落实集采政策监管力度。 | 1.建立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监测指标报告制度,加强动态监督监管。 2.建立完善医疗机构医药价格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医疗机构医药价格行为。 3.建立医药价格定期联合巡查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
范莉莉 | 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 持续落实 | ★ | |
| 2、高标准做好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试点工作。 | 1.开展“集采药品进药店”的学习与调研工作。 2.召开“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座谈会。 3.制定“集采药品进药店”工作方案。 4.有序推进零售药店参与集采试点工作。 |
||||||
| 3、规范药品、耗材挂网采购行为,治理非集采品种价格虚高乱象。 | 1.按照序时采购进度完成国家和省集采药品、耗材采购任务,建立健全季通报、排名和年终考核制度。 2.组织1-2次全市医疗机构集采政策培训。 3.落实集采药品、耗材医保基金30%预付款和结余留用资金拨付。 4.组织1次医疗机构高价采购非集采品种检查,规范药品、耗材挂网采购行为。 5.召开2次以上集采工作推进会和座谈会。 |
||||||
| 4、探索国家集采药品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和结余留用系统建设,提高配套政策执行力度。 | 根据省医保局政策要求,工作安排待定。 | ||||||
| 21.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按照省医保局统一部署,及时将省医保局认定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医疗机构制剂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DIP支付方式改革框架下,遴选中医优势病种,协同推动中医药发展。 |
按照国家、省医保局要求协同推动中医药发展。 | 1.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 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2年)》,并做好药品目录信息维护和落地使用工作。 2.结合DIP核心要素动态调整,在医疗机构申报的基础上,动态调整中医优势病种,形成2023年版DIP病种目录库,协同推动中医药发展。 |
赵庆民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
| 22.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按照国家、省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新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和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
做好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和疫苗接种费用保障工作。 | 1.严格执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乙类乙管”后优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并做好收治医疗机构新冠病毒感染患者住院台账管理及上报工作。 2.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患者医疗费用保障工作的通知》,确保政策平稳过渡。 |
赵庆民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3月底 | ||
| 23.加强基金绩效管理。 健全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落实基金运行定期分析制度,完善基金监测职能,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 |
1、完善医保基金使用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评价和结果运用。 | 根据国家、省医保局《医保转移支付绩效评价工作手册》要求,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部分)、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评价并加强结果运用。 | 赵德宽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次年1月31日前 | ★ | |
| 2、落实基金运行定期分析制度。 | 每半年召开1次基金运行分析会。 | 7月31日前,次年2月底前 | 2021年考核,2022年未考核 | ||||
| 3、完善基金监测职能,强化分析研判和风险预警 | 根据《关于建立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风险预警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每半年报送1次基本医疗保险风险预警情况表,通过报表数据进行分析和研判。 | 半年度报表7月28日前,年度报表次年1月28日前 | ★ | ||||
| 24.开展经办服务规范化行动。 持续加强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严格落实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以医保经办规范建设为抓手,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结算清单、严审支付账单,加强审核结算专项治理,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水平。 |
1、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 | 1.落实规范建设规定动作,明确任务开展业务培训,总结地区经验,征集典型案例。 2.持续推进省级各类医保服务示范点创建。 |
范莉莉 | 市职工医保中心 | 12月底 | ★ | |
| 2、加强医保经办规范建设。 | 1.执行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更新。 2.规范结算清单,严审支付账单。建立较为完善的业务审核、基金财务管理等制度。 3.加强审核结算。落实费用审核制度,及时办理结算支付,按照规定时限拨付两定机构申报的合规医保费用。 |
市职工医保中心 | 12月底 | ||||
| 25.开展异地结算升级行动。全面落实国家及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待遇政策和业务经办规程,稳步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扩大异地联网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扩大门诊跨省直接结算范围。根据国家及省统一安排,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巩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 1、提高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率。 | 1.异地就医备案网上审核及时性(2个工作日内)。 2.职工、居民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率不低于70%。(职工和居民分开) 3.异地就医住院人次占比。 4.异地就医住院人次占比同期比较。 |
赵庆民 | 医药服务管理科 | 12月底 | ★ | |
| 2、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 根据国家及省统一安排,逐步扩大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 | ||||||
| 3、巩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 根据国家及省统一安排,巩固职工基本医保门诊个人账户和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 | ||||||
| 26.做好医保信访工作。 坚持守正创新,落实“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工作机制,落实定期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切实做到“接访不走过场”“写信真管用”。 |
落实“党建+信访、清单+闭环”工作机制,落实定期接访和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 | 1.举办全市医保信访岗位竞赛。 2.承办全省医保信访岗位竞赛。 3.按省、市要求落实领导接访。 |
范莉莉 | 办公室 | 3月,持续推进 | ★ | |
| 27.加强医保工作宣传。 开展“健康生活 医保相伴”主题宣讲,加强医保宣传和舆论引导;完善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信息工作培训,改进政务信息编报形式,提升信息写作水平和质量。 |
1、加强医保宣传和舆论引导。 | 1.“宿州医保”及时推送发布医保宣传政策。 2.通过市医保局政务公开网,及时发布政策解读。 |
范莉莉 | 办公室 | 持续推进 | ★ | |
| 2、加强政务信息工作。 | 1.按时完成省医保局、市委办、市政府办信息报送任务,高质量完成信息约稿任务。 2.下发全市医保系统信息考评办法,按月通报各科室(中心)、各县区局信息报送情况。 |
持续推进 | |||||
| 28.推进医保标准化建设。 落实医保目录更新和医保信息编码贯标实施,持续做好15项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动态更新,开展医保结算清单质量提升行动,及时组织开展贯彻执行和跟踪问效工作,加快医保信息编码全场景应用,提升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质量。 |
开展医保结算清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医保信息编码全场景应用,提升医保信息业务编码工作质量。 | 1.结算清单样式规范、编码完全应用、逻辑关系准确、清单与明细一致四项指标均符合要求。 2.国家编码全场景应用:基础库、工作站、进销存三项综合应用率达100%。 3.耗材、医保药品、中药饮片、医疗服务项目四项医保编码平均校验通过率达100%。 4.每周四17点之前按省局要求报送贯标相关材料。 建立周通报、半月调度、半月排名、不定期约谈和年度考核机制,持续推进工作。 |
赵德宽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12月底 | ★ | |
| 29.推进医保信息化建设。 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基金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运行监测、医保报表开发、外部系统链接、业务财务一体化等功能应用。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更多医保服务应用场景。按照省局工作部署,推进医疗收费电子结算凭证在我市医保领域深化应用试点工作。 |
1、完善医保信息平台功能,推进基金智能监控、大数据分析、运行监测、医保报表开发、外部系统链接、业务财务一体化等功能应用。 | 1.完成医保基金业务财务一体化应用子系统的落地应用。 2.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接入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 3.全市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电子结算凭证接口改造。 4.全市慢病定点药店,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接入电子处方中心。 |
赵德宽 | 12月底 | ★ | ||
| 2、持续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拓展更多医保服务应用场景。 | 1.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率不少于50%。 2.医保电子凭证激活率不少于90%。 3.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全流程应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100%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包含“挂号”“诊间核验身份”“支付”“取药”“取报告”等业务环节。 4.医保移动支付:三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和日均结算量超过1000笔的二级定点机构正式环境上线。 建立周通报、半月调度、半月排名、不定期约谈和年度考核机制,持续推进工作。 |
12月底 | ★ | ||||
| 30.推进医保智慧化建设。 拓展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保服务APP等渠道应用,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刷脸办”,慢病鉴定“网上办”。推进“好差评”系统及OCR智能录入系统建设与应用,提高经办信息化水平。 |
1、拓展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保服务APP等渠道应用,推进医保服务“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刷脸办”,慢病鉴定“网上办”。 | 1.主动对接,拓展提升医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助查询、业务办理等功能,业务使用率不低于20%。 2.各县区基层医保服务窗口配备智慧化的自助服务设施。 3.完成慢病鉴定子系统、医保协议网签子系统上线。 |
赵德宽 | 规划财务和法规科 | 持续推进 | ||
| 2、推进“好差评”系统及OCR智能录入系统建设与应用,提高经办信息化水平。 | 推进“好差评”、OCR智能录入系统建设。 | ||||||
| 备注:★表示国家医保局或省医保局考核内容 监督电话:0557-3060050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4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