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308-00032 信息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8-21 发布日期: 2023-08-21 10:3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砀山县医保局--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推进医保基金安全监管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砀山县医保局--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推进医保基金安全监管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8-21 10:3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为扎实推进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砀山县医保局牢牢把握医保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思路与原则,明确重点与任务,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全力打造诚信医保品牌。

一、制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针对定点医药机构和医保医师等主体,制定《砀山县医疗保障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对全县范围内的定点医药机构信用评价实行积分制。今年对全县69家定点零售药店进行了等级评价,其中A类35 家,B类27 家,C类4家,D类3家。通过等级评价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促进行业自律。

二、组织医保信用工作培训。对全县各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医保办主任及经办机构工作人员180余人进行医保信用工作培训,对医保信用评价工作流程进行解读,详细地介绍了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采集、信用评价、结果应用与异议处理等内容。

三、签订医保信用承诺书。组织全县108家定点医药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砀山县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信用承诺书》,将信用承诺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进一步促使定点医药机构及医护人员主动践行行业自律,诚信履行医保服务协议,提高个人守信意识。

砀山县医保局将持续打造重诚信、讲诚信、有诚信的医保形象,有效提升全县医药行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筑牢信用医保防护线,管住用好人民群众“看病钱”“救命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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