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403-00003 信息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4-19 发布日期: 2024-04-19 17:2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2024年第一季度宿州市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2024年第一季度宿州市医疗保障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4-19 17:2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一)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参保缴费。通过广泛宣传、统筹协调、调度通报等方式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集中参保缴费和参保扩面工作,确保应缴尽缴。截至目前,2024年全市城乡居民参保缴费489.27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5.82%。

(二)强化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综合保障。一是坚持基本医保保基本,建立健全从门诊到住院的保障体系。第一季度,全市城镇职工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7146.90万元,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14073.37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82.08%;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总费用144295.01万元,基本医保基金累计支付金额105212.13万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为72.91%。二是坚持大病保险保大病,充分发挥好大病保险对基本医疗保险的有益补充作用。第一季度,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合规总费用17442.93万元,大病保险基金累计支付金额11221.32万元,大病保险合规费用报销比例为64.33%。三是坚持医疗救助兜底线,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人群进行精准识别,实行“一站式”救助。第一季度,全市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起付线以上合规医疗总费用12880.81万元,医疗救助基金累计支付金额9858.89万元,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合规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为76.54%。

(三)切实加强基金绩效管理。一是联合财政部门开展2023年医保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并及时报送省医保局和市财政局;二是召开2023年医保基金运行分析会议,分析研判全市2023年医保基金运行情况,保障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是联合财政部门开展医保基金和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内部审计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可支撑约44个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可支撑约17个月,医保基金整体运行平稳安全。在 2023 年全省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第三方绩效评价中排名靠前,获省局通报表扬。

(四)优化提升医保服务质量。一是统筹推进“互联网+医保”政务服务。通过局网站、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自助服务终端等方式来满足参保个人、参保单位对医保业务办理和医保个人权益查询的需求,网办数量每月均在13000件上下。二是全程精简优化办事流程。完成了28个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43个子事项“局长走流程”工作,涉及服务事项办理共计减少申报材料6项,优化服务流程3项,增加待遇享受标准8项。三是高标准打造医保优质服务。以医保经办规范建设为抓手,统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规范结算清单、严审支付账单,加强审核结算专项治理,开展经办服务规范化行动,努力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化水平。目前,全市共有8个单位荣获2022年度省级医疗保障示范点称号,我市灵璧的数据赋能大额医疗费用手工“快速办”获评全国医保经办案例三等奖。

(五)高质量推进DIP付费改革国家试点。连续三年列入全市深改工作要点并列为重点督查事项,获国家医保研究院致函感谢,获省局通报表扬。2023年DIP病种覆盖率达到92.25%,DIP基金支出占比达到市内住院基金的84.05%,“三年行动”目标已率先提前完成。

(六)积极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试点工作,首批36家试点药店全部按照“四统一”标准和“五规范”要求强化运行管理,每个试点药店配备40种以上的常见病和慢性病集采药品,把集采药品送到群众“家门口”。8月10日运行以来,全市共销售集采药品57万余元,直接服务16000余人次,真正实现了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买到“放心药、便宜药”。

(七)统筹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和医保移动支付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医保码结算293.1051万笔,结算率为53.27%;22家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医保电子凭证全流程应用,29家定点医疗机构实现医保移动支付。

(八)持续巩固基金监管高压态势。通过智能审核、专项检查、交叉互查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定点药店专项督查,逐步实现辖区内定点医药机构检查覆盖率100%,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保命钱”“救命钱”。2024年1-3,全市共查处259家定点医药机构,共计追回违规医保基金673.35万元。积极推进医保反欺诈大数据监管,获批反欺诈大数据智能监管国家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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