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403-00009 信息分类: 工作推进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3-04 发布日期: 2024-03-04 17:01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灵璧县医保局:“四项机制”保障集采药品落地惠民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灵璧县医保局:“四项机制”保障集采药品落地惠民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3-04 17:01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灵璧县医疗保障局坚持将药品集采工作作为发挥医保职能作用、真金白银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的重要举措,以四项机制为抓手,保障人民群众第一时间用上放心药、便宜药,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是建立科学报量审核机制,打好集采基础。在预采购量填报工作中,通过对医疗机构的历史采购量与预采购量分析,严审增降幅较大的产品,降低误报率,提高精准度,为落实集采政策夯实基础。二是落实基金专项预付机制,减轻资金压力。严格落实医保基金专项预付制度,作为医疗机构向企业支付药品采购款的周转金,有效缓解医疗机构的资金周转压力。三是做实部门联动监管机制,保证药品优先使用。会同卫健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采取定期通报采购进度、筛选异常数据约谈、运用医保协议制约等手段,督促全县医疗机构积极履约,保证集采中选药品在临床优先使用。四是用好结余留用激励机制,保证释放改革红利。对参加集采的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释放集采改革的红利,极大地调动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落实国家集采政策的积极性。
    灵璧县2023年度共计拨付医保专项预付金369.1万元,结余留用资金142.4万元,9批次集采药品年度任务量均提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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