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宿州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评价报告
2023年度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
(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
绩效自评报告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3年,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2〕1403号)、《关于下达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建设部分)预算的通知》(皖财社〔2023〕606号),当年下达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33万元,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428.84万元,共计1461.84万元。综合考虑各县区2023年医保参保人数、参保任务完成情况、季度绩效考核情况、2023年资金执行进度等因素,当年共三次向县区分配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合计865万元(宿财社〔2023〕25、98、101号)。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市医保会同财政部门从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角度设计绩效目标21项,全程做好资金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医保编码贯标、基金监管、区域总额预算管理下按病种分值(分数)付费国家试点、医保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合理运用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全市当年下达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33万元,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428.84万元,共计1461.84万元,全市共支出1436.09万元,其中结转资金支出428.84万元,当年下达资金支出1007.25万元。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资金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专项资金进行使用,项目资金使用符合规范,资金监管措施有力。当年下达我市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1033万元,当年共三次向县区分配中央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合计865万元,全程做好资金绩效监控,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目标相关要求,确定总体绩效目标,分析全年实际完成情况。2023年,宿州市通过中央财政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用于医保信息化、医保电子凭证、基金监管、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资金绩效效益发挥显著。一是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等宣传活动,通过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飞行检查、专项行动、举报核查,结合日常巡查、网上监控等形式,实现监督检查全方位、常态化。确保举报投诉渠道畅通、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政策执行率。二是多形式开展医保电子凭证宣传,培训和推广应用,召开医保工作会议和培训。三是聘请医学专家审核DIP病例;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实现 DIP 付费。四是参保群众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后,使用医保电子凭证即可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挂号、门诊、取药等全流程服务、降低患者负担,完善医疗机构激励机制,引导医院在保质量的前提下主动控制成本。五是从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夯实医疗保障经办工作基础,实现服务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政风行风监管,实现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服务形象深入人心。提高了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完成了年初总体绩效目标。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评价得分:宿州市2023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医疗保障服务能力提升部分)绩效评价,自评得分为100分。(备注:因国家指标体系部分指标与市级层面开展工作不完全一致,因此部分指标进行了修改完善。)
1.项目决策(分值18分,得分18分)
(1)决策依据(满分6分,实得6分)
认真贯彻中央对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中有关医保服务能力提升的决策部署,印发《宿州市“十四五”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决策符合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和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符合《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及相关管理办法。
(2)决策过程(分值2分,实得2分)
资金分配按规定履行立项审批、预算评审等报批程序,审批文件和手续齐全,程序合规完整。对转移支付资金支持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等进行科学论证。
(3)绩效目标(分值4分,实得4分)
绩效目标设置科学,遵照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总体目标和具体绩效指标。绩效目标分解细化,对财政部和国家医疗保障局下达的年度绩效目标结合实际进行分解细化。
(4)资金分配(分值6分,实得6分)
按规定时限下达资金至各县区财政部门和医保部门,资金及时足额到位。资金分配符合预算管理和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要求。
2.过程管理(分值22分,得分22分)
(1)资金管理(分值17分,实得17分)
2023年中央财政医疗保障与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全市共支出1436.09万元,其中结转资金支出428.84万元,当年下达资金支出1007.25万元,预算执行率为98.24%;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按照中央与省级医疗服务与能力补助提升资金的文件规定执行,审批流程与报销手续完整,无资金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资金监管措施有力。
(2)组织管理(分值5分,实得5分)
建立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采购、工程结算等规范运作、手续齐全。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医保局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执行,并进一步细化指标。完整、规范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县区资金分配相挂钩,对存在问题深入剖析、及时整改到位。
3.项目产出(分值50分,实得50分)
(1)数量指标(分值23分,实得23分)
2023年宿州市常住人口参保率达99%以上。宿州市医保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次,主动公开各类信息563余条,共发布上级政策文件解读14余条、本级文件政策解读10余条,依申请信息办理2件。在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文件和解读48余次,向省局、市委、市政府信息报送及时反映本地工作进展情况信息亮点突出、问题鲜明、建议可行,2023年共报送信息383条。医保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的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医保信息系统验收合格率、医保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率均在90%以上,医保信息系统重大安全事件响应时间≤60分钟,医保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30分钟,统筹地区飞行检查覆盖率100%,逐步推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DIP付费工作,覆盖率达到2023年目标要求。
(2)质量指标(分值27分,实得27分)
参保工作按政策规定落实;医保法治建设能力、基金预警和风险防控能力、医保标准化水平、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医保综合监管能力有所提高;跨省异地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逐年提高;举办政务信息写作培训会,医保新闻宣传、政府信息工作和政策研究能力等方面培训较往年提高;稳步推进反欺诈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调价评估,评估结论用于指导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按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总体方向,落实医疗服务价格政策,强化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做好医药价格常态化监管;按要求实施国家组织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完成2023年度协议采购量;已按照国家、省市目录的要求100%落实执行医保目录政策。
4.满意度指标(分值10分,实得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2023年,参保人员对医保服务的满意度达到85%以上。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
本年度未偏离绩效目标。
2.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安徽省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加强资金绩效与监管,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确保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快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进度,确保及时、规范支出。对医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管理使用建立月度分析工作机制,按月分析、调度支出进度。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一)自评结果运用
根据绩效自评结果改进下一年度绩效自评指标,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审核和应用,绩效评价结果与2024年医保转移支付预算安排挂钩,并且纳入2024年全市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考核。
(二)自评结果公开情况
绩效自评结果将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进行公开。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六、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