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507-00009 信息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7-03 发布日期: 2025-07-03 11:10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23号提案的答复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2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5-07-03 11:10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王芳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加大医保政策支持力度促进临床学科发展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关于加大重点学科特别是省级以上重点学科倾斜力度的建议。

1.2022年出台文件对重点专科增加预算。《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医保领域支持医疗机构重点学科建设及技术创新发展的通知》(宿医保秘〔202219号)规定,我市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内拥有国家级重点专科在该医疗机构当年度医药总费用医保基金应支付范围内每个增加预算指标150万元,省级重点专科每个增加总额预算指标50万元,市级重点专科每个增加总额预算指标10万元2024年清算时,已兑现2024年度的重点学科激励200万元,其中市立医院150万元,市中医院50万元。

2.DIP综合系数调整时对重点专科予以调增。2024年,我市按病种分值(DIP)付费综合系数的调整,参考借鉴了全国其他先行试点改革地区的经验做法,由基础系数和调节倾斜系数构成。为促进医疗机构发展,鼓励医疗机构建设特色专科,根据目前宿州市医疗机构重点专科情况,在系数设置上,对每个国家级重点专科调增0.5%、省级重点专科调增0.3%,每个市级重点专科调增0.1%,合计不超过3%,省市重点专科不重复倾斜。

(二)关于将外转诊高的病种资源转化为我市医疗机构的诊疗能力的建议。

2025521日,市医保局向10家三级医院(含皖北)发布了2025年第一季度医保数据。拟通过对异地就医前30病种的异地、本地的门诊、住院人次、人数、总费用、基金支出总额和次均费用情况的分析,引导医疗机构有的放矢地关注病种情况、优化医疗服务,引导参保群众在本市医院就诊、节约医保资金、降低患者负担。

(三)关于进一步优化DIP付费对新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

2025年,我局被省医保局确定为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调控机制建设试点市,拟通过开展试点,依托数据赋能+临床反馈+政策协同",对规范合理使用医保基金的予以激励,对应用新技术或新项目的医疗机构倾斜资源,实现医保基金的精准支付和安全可持续,平衡医保基金使用效率与医疗机构运营风险。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工作。严格按照DIP2.0版推进工作的要求,健全完善特例单议、协商谈判、数据公开等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按病种分值(DIP)付费医保基金支出调控机制建设试点工作,加强与医疗机构的沟通交流,共同为参保患者做好医保服务、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维护基金安全。

最后,再次感谢对医疗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改进工作。

我局地址为:银河一路530号,宿州市卫健委六楼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业务咨询电话为0557--3060275,随时恭候您的来电或来访。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7-3066903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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