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州市政协六届四次会议第0287号提案的答复
许佼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支持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的建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支持中药饮片及制剂纳入医保。
依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新增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宿州市医保局继续积极开展新增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作。市医保部门及时受理辖区内医疗机构申报,做好材料审核、药品比对、测算协商和资料报送,支持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省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以中医药适宜技术项目和康复诊疗为主要治疗手段的疾病实行门诊按病种付费,依据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共遴选了10个病种进行门诊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三)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综合考虑参保群众医疗需求和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按照“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原则,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开展职工门诊统筹定点业务。引导基层医疗机构使用中医药适宜技术,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开展的部分中医诊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宿州市医保部门一方面将继续落实支持中医药发展相关政策,支持中药饮片及制剂纳入医保,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中医适宜技术门诊按病种付费试点,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另一方面强化政策宣传与培训,开展中医药医保政策解读,联合医疗机构开展中医诊疗规范培训,提升政策知晓率与执行规范性。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支持中医药发展是医保部门的重要职责。宿州市医保局将始终秉持“传承精华、守正创新”理念,持续完善医保政策体系,为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电话0557-3060275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