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为深化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跨 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根 据《宿州市市场监管领域2025年度“双随机、 一公开”部 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督管 理局联合市医疗保障局决定对全市医保定点药店开展“双随 机、一公开”联合抽查,现将《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 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对照 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工作。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 0 2 5 年 5 月 2 9 日
宿州市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一公开” 联合抽查工作方案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工作要求,宿州 市市场监管局、医疗保障局决定联合开展药品零售企业跨部 门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和时间
检查范围:全市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检查时间:2025年5月至11月。
二、抽查比例及分工
市级抽查基数771 家,抽查比例5%;各县区、园区根据 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自行开展联合检查,抽查结 果集中反馈。
1.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重点检查零售药店质量管理: 是否取得营业执照;营业 执照上字号与对外名称是否一致;营业执照上实际经营地与 注册地址是否一致;是否存在虚假宣传广告内容;是否明码 标价;应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定的范围经营药品,是 否存在超范围、超方式经营药品;是否存在销售假药、劣药 的违法行为;执行药品采购审核制度,是否存在从非法渠道 购进药品;执行药品分类管理,是否存在未按规定销售处方 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按照国家有关 规定进行销售管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合法合规性情况检查; 药品是否按照说明书规定的温度储存;计算机系统是否覆盖
采购、收货、验收和销售等经营环节,并如实按规定录入; 是否具备预警和锁定功能。
2.市医疗保障局:
药店基本信息与医保定点信息是否一致;是否向参保人 员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是否存在以药换药、以药换 物,利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卡直接或者变相销售化妆品、生 活用品等违规行为;是否存在医保系统内药品对照数量不达 标、对照错误;是否存在空白处方笺、留存参保人证卡;是 否有串换药品、物品等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非药品经营面 积占比是否符合协议规定;是否存在未规范建立健全医保销 售台账或台账与实际销售项目不符;实际经营活动(如查记录、 陈列药品等)与证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规模是否相符;是 否按包装标示的温度等要求存储药品,经营冷藏药品是否有 专用冷藏设备;是否按规定设置计算机管理系统;执业药师 是否有效履职;是否严格执行处方药、非处方药管理规定。
三、联合抽查事项
由市市场监管局通过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在监管对 象库中,按照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按每家至少2名执法 人员的标准,从执法检查人员库中随机抽取检查执法人员。
检查对象与执法检查人员完成匹配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安徽省随机抽查检查表”,即“一企一表”,一户企业对 应一份检查表格。检查工作必须严格按照联合检查工作方案 确定的内容进行,入企检查、结果上传公示等工作务必在11 月30日前完成。
检查结束后,由参与检查的部门在检查结束起20个工 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分别录入安徽省事中事后综合监管系统, 检查结果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在企业名下 向社会公示。
四 、相关工作要求
( 一 )提高认识,强化联合执法。各部门要正确对待抽 查工作,把联合抽查作为推进工作、提升监管效能的契机和 动力;要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切实提高检查效能,实现“进 一次门、查多项事”。
(二)各负其责,依法追究责任。各部门应当始终坚守 岗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确保联合抽查取得成效。对抽 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职责权限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给予相应处罚。
(三)严格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 向、勇于担当,始终坚持原则标准,积极发现问题漏洞;要 一把尺子量到底,确保抽查结果客观公正、真实可信。要大 力宣传相关政策要求,增强企业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力;要 鼓励和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理解、关心和支 持的良好氛围。
各地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此次联合督查,明确一名联 络员负责协调、联系抽查有关事宜。现场检查结束后,请将 宿州市2025年度药品零售企业“双随机、 一公开”联合抽 查情况汇总统计表(见附件)分别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 医疗保障局。
市市场监管局联系人:孙晨,3022392
市医疗保障局联系人:闵洁,3912110
附件:宿州市2025年度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 一公 开”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附件
宿州市2025年度医保定点药店“双随机、 一公开” 联合抽查情况汇总统计表
检查部门 |
检查企业 数量(户) |
出动执法 检查人员 (人次) |
抽查结果(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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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发现 问题 |
通过登记的 住所(经营 场所)无法 联系 |
发现问题已 责令 改正 |
不配合检查 情节 严重 |
未发现开展本 次抽查涉及的 经营 活动 |
发现问题待 后续 处理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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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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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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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该统计表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医疗保障局统一汇总填写上报 |
负责人: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