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和分配2025年中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医疗保障局:
为提高预算完整性,加快支出进度,根据《财政部 国家医保局关于提前下达 2026 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预算的通知》(财社〔2025〕150 号)精神,现将 2026 年中央财 政 城 乡 居 民 基 本 医 疗 保 险 补 助 预 算 ( 项 目 代 码 :10000013Z135080009032)提前下达你市,并同步分配 2025 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奖励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预算指标收入列 2026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9 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01202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待 2026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按进度拨付使用。
二、此次下达的中央补助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各级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受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2025 年中央财政奖励补助资金按《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省级调剂金管理暂行办法》所确定的本年度调剂金分配比例进行分配。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列入各市(县、区)财政应到位补助资金进行统计。
四、请你市按照有关要求做好预算编制、安排等相关工作。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要求,请各市医保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完善绩效目标管理,做好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使用。
附件:1.2026 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提前下达情况表
2.2025 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奖励补助资金分配表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1日


皖公网安备 3413020200041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