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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服务,您评价——宿州市医疗保障系统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

发布日期:2019-12-12 13:11 来源: 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提升医保经办窗口服务水平,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在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全面实施“好差评”制度,服务绩效由来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来评判,真正让企业和群众成为医疗保障服务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办事窗口醒目位置设置统一的“好差评”评价装置,服务终端开通“好差评”功能,设“非常满意”、“满意”、“一般”、“不满意”四个评价等级。市医疗保障局建立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归集全市“好差评”数据信息,定期通报市、县(区)医疗保障服务经办机构的“好差评”结果,对“不满意”评价限期整改,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持续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效率。

“好差评”制度,是宿州市医疗保障局落实和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既体现了医保人“您的满意,我们的追求”的服务理念,同时也是对办事者的尊重。以透明、及时、精准的方式,把考评权和监督权交给来医保经办窗口办理业务的企业和群众,并将各县(区)“好差评”评定结果纳入全市医疗保障系统年度考核,将各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好差评”结果纳入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激励窗口单位和服务人员不断自我改进和完善,从而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