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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开始啦!

发布日期:2020-09-11 17:10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疗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参保人群:

1、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2、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3、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全日制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中小学校的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的在园幼儿。

缴费标准:

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人。其中:财政补助550元/人,个人缴费280元/人。

待遇享受期: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

缴费渠道

参保群众通过“宿州医保”“宿州医保通”“宿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参保缴费。“不排队、不聚集”,只需一部手机,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参保登记、参保缴费、参保查询、缴费凭证下载。

温馨提示:

年龄较大或其他原因对智能手机操作使用不熟练的人群,可以委托政府指定代收单位和代收人帮助“线上缴费”。

广大续保缴费的城乡参保群众先激活医保电子凭证,通过实人、实名验证后,无需再次输入参保信息,核对确认即可为本人缴费,方便快捷。

集中缴费期于2020年12月31日结束,外出务工春节返乡的务工人员,可以延长至2021年2月28日。

新生儿执行“落地”参保政策,新生儿办理户籍后完成参保缴费:出生后3个月内完成参保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超过3个月的,从参保缴费之日享受待遇。如果新生儿出生在2020年9-12月,建议继续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250元/人),防止出现参保断档情况,影响待遇享受。

在集中缴费期间,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低保对象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困难群众,享受分类资助政策。

我市辖区内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含新入校),由学校统一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皖事通APP线上缴费渠道正在测试优化中,近期即将上线。

扫描下方二维码开始网上缴费: 

                        

                               宿州医保公众号          宿州医保通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