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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医保局建立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发布日期:2021-09-29 16:58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一是健全机制、成立审查小组

为切实做好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健全审查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合法性、科学性,经局党组研究成立宿州市医保局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小组,由局分管政策法规工作负责同志任组长,规划财务和法规科、基金监管科、医保中心等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为小组成员,审查小组共8人,自审查小组成立以来,累计审查规范性文件、重要合同协议共13份。

二是规范流程、提高审查质效

根据《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程序规定的通知》(宿政办发〔2019〕14号)、《关于印发宿州市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办法(暂行)的通知》(宿市监发〔2021〕40号)等文件要求,在召开审查会议之前,先由起草科室进行自我审查,再报送相关材料至规划财务和法规科进行审查。双重审核,严格把控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中的各项制度、程序的合理性、可行性。对审查发现文件、合同协议等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并进行讨论研究,确保审查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推进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强化学习、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对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学习和理解,确保审查意见的准确性、专业性。定期组织审查小组成员学习相关法律政策和业务文件,将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作为审查工作的主体力量,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的队伍,全面提升合法性、公平竞争审查队伍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