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当前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74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省属公立医疗机构制定新增(新开展)医疗服务试行价格规范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53号)、《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制定部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的通知》(皖医保秘〔2022〕13号)等规定,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及医保支付类型进行公示。
附件:部分医疗服务项目政府指导价及医保支付类型.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