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307-00030 信息分类: 医保监管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3-07-18 发布日期: 2023-07-18 11:56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门诊统筹进药店落地!附首批11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门诊统筹进药店落地!附首批11家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3-07-18 11:56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日前,市民张先生在宿州长寿大药房通过职工门诊统筹政策购买医保药品成功结算,标志着门诊统筹进药店这项惠民实事在我市成功落地。

为提高参保职工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市医保局按照国家、省医保部门统一部署,及时出台政策,明确定点零售药店纳入医保门诊统筹管理条件,简化申报材料,优化评审流程,积极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申请开通门诊统筹服务。首批纳入11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了县区全覆盖。

这11家定点零售药店分别是:安徽华康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济世分店宿州市人民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宿州宿怀路口店安徽华声健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健康广场店宿州市信泰长寿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灵璧平安大药房有限公司灵璧县家得利大药房安徽蓝天医药有限公司东关第一大药房安徽蓝天医药有限公司第一大药房安徽华声健康大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萧县中心店宿州汉方平禾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十二店泗县永安堂医药有限公司

即日起,参保职工在11家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医保目录内药品执行门诊报销政策,起付标准为8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动态调整、有进有出”的原则,鼓励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开通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不断扩大开通门诊统筹服务的范围,提高参保职工购药的便利性,减轻参保职工门诊医疗费用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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