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22日,宿州市医保局两岁啦!
这两年,宿州市医保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医保局的关心指导下,履职尽责、守正创新、攻坚克难,奋力书写新时代“医保答卷”,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我们以“待遇保障”“基金监管”“医保扶贫”“医保信息化”“优化服务”“惠民利民”“抗击疫情”等为关键词,梳理了宿州医保的民生成绩单。
待遇保障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2019年6月16日出台了《宿州市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方案(试行)》。7月1日全市施行新政策、新系统结算,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六统一”。
扩大了慢性病病种、提高了报销限额,将常见慢性病、特慢病病种范围从48种调整到55种,增加了常见慢性病年度报销限额,城镇职工单病种增加到1500元,两种及以上病种增加到3000元,城乡居民增加到3000元。
落实医疗救助市、县配套资金,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应救尽救,2020年度救助困难人员和困难职工903146人次,救助金额15392.5171万元。
基金监管
扎实开展省级基金监管方式创新试点工作。出台《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制定《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业务规范(试行)》,建立宿州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率先建设了218人的医保基金监管五类人才专库。
监督检查覆盖率100%。2020年宿州市全市共检查了2203家定点医药机构、5家医共体牵头账户和11个经办机构,实现了全覆盖检查。
建立异地就医协同管理机制。2020年11月17日,同徐州市医疗保障局正式签署《跨省异地就医基金监管协同联查合作协议》,协定联合检查制度、案件协查协办制度、定期联络制度和基金追回机制。
严格追回违规医保基金。2020年宿州市全市医保系统共追回10333.32万元。
及时兑现举报奖励。出台了《宿州市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试行)》,2020年兑现举报奖励2例,共计3994元。
医保扶贫
实现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全覆盖。印发《宿州市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立完善与扶贫等相关部门信息数据共享比对工作联动机制,全面标识到位、管理服务精准到人,实现贫困人口参保应保尽保、待遇享受应享尽享。
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三项制度覆盖范围。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健康脱贫兜底保障(“351”)享受11.91万人次,慢性病补充医疗保障(“180”)待遇享受118.7万人次。
规范落实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一站式”结算。自2016年11月15日起,我市贫困人口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可享受“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在联网医疗机构就诊的,回参保地经办机构报销同样实行“一站式”结算服务。
医保信息化
做好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维护与应用。完成赋码上报医疗机构232家,药店406家,医保医师7420人,医保护士8964人,药师378人,门诊慢特病病种110种,按病种结算病种315种,日间手术病种1种,完成率100%。
落实医保电子凭证接入、激活、应用,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系统建设。全市第一单“扫码支付”于2020年5月8日顺利实现,异地就医结算于7月28日通过测试。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工作,已激活307.99万人,激活率52.53%。
整合管理医保信息系统。高标准建成宿州市医疗保障数据中心、规范化架设市县两级医疗保障专网,实现城乡居民医保信息系统整合迁移,全面实现同人同城同库,整合后的医保信息系统于2020年1月3日顺利上线。
优化服务
制定落实全市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明确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办理层级,减少证明材料优化服务流程,对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所需证明材料和手续进行全面清理,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实现一网通办、一站式联办、一体化服务。
落实医保窗口服务规范化。完善基础设施设备,科学设置功能服务区,合理配置叫号机、自助办理设备等便捷化设施,推广综合柜员制,减少群众重复排队,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避免群众来回跑腿。
加强医保服务行风建设。先后制定《宿州市医疗保障经办窗口服务规范》《宿州市医疗保障服务“好差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宿州市医疗保障系统政务服务规范》等文件,优化经办流程,在全市各级医保经办窗口设置政策咨询窗口和综合受理窗口,全面实行窗口人员“班前十分钟制度”。
实现长三角门诊费用直接结算。与上海市门诊信息联网、正常开展结算,与江苏、浙江两省门诊信息联网、开通直接结算试点。2020年度,在上海异地就医结算门诊1290人次,在江苏、浙江异地就医结算门诊318人次。
开展国家统一备案服务试点。先后在皖事通和政务网上开通了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并设计开发了本地“医保通”和“宿州医保”微信公众号,已通过电话、网络等途径成功备案异地就医1000多人次。
惠民利民
2019年12月底,国家集采第一批试点扩围的25种药品落地惠民,随后第二批32中选药品、第三批55种药品中选药品在我市先后落地利民
2020年7月1日统一执行省属公立医疗机构试点谈判成功的省采耗材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94个品种中选价格和医保支付标准; 2021年1月20日,国家集中采购的冠脉支架在我市落地惠民。
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目录(2020版),全市实现第一次同类医疗机构执行同一价格梯度。
抗击疫情
推进“六稳”“六保”政策落地。在全市医保经办机构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等服务模式,开通异地就医备案、转诊转院、基金拨付和结算的“绿色通道”。
坚决做到“两个确保”。扩大医保支付范围,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新冠肺炎留观患者住院医疗费用“零自付”,提前足额预付医保基金、共为疫情防控预拨付医保基金2.39亿元。
助力复工复产。对本市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实行减半征收,共减征5404.9万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