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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医保中心召开医保协议履行及经办窗口规范设置情况自查工作推进会

发布日期:2022-06-21 08:08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全省医保协议管理履行及经办窗口规范设置情况排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6月17日下午,宿州市医保中心组织干部职工召开医保协议履行及经办窗口规范设置自查工作推进会,市医保局相关科室、医保中心全体人员和商保公司参加会议,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范莉莉到会并做了工作部署。

会议首先传达了全省医保系统行风整治专项活动视频会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安徽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的通知》、《国家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经办大厅设置与服务规范》、《医疗机构医疗保障点管理暂行办法——2号令》《零售药店医疗保障点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等文件精神。明确了自查工作的目标、重点、范围、内容以及各阶段工作步骤。全体参会人员结合具体业务工作进行深入学习和细致研讨,梳理此次专项工作要点。

会议指出,自查工作要抓住以下几个重点:一是理论与业务知识水平掌握情况。工作人员要做到不仅“懂政策”,还能“用政策”,以群众清楚明白为标准,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切实提升服务水平。二是服务窗口软硬件设施配备情况。经办大厅和商保机构服务窗口要做到设施标准统一、医保标识统一,立足标准化和便民化,全力优化服务环境。三是工作纪律和服务规范落实情况。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班前十分钟”、“领导带班”、“好差评”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严格遵守《医疗保障经办窗口服务规范》,严格做到“一次、三声、六多”服务规范。四是政策宣传与回复工作落实情况。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医疗保障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舆情,要及时回应妥善处理。

范莉莉提出此次排查工作是对医保经办工作的一次“体检”,下一步,持续严格落实省局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对全市医药机构履行医保协议、经办服务窗口和商保机构进行排查,不定期对县区医保部门开展“四不两直”督导,对发现问题立查即改,举一反三,不留死角,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