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关乎民生福祉与医保体系的稳定运行,既需要以雷霆手段惩治违规,形成强大威慑力,也需要用绣花功夫精细管理,做到疏堵结合。在推进监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务必坚持“三同步”原则,实现长效治理:
一、执法必严与教育引导同步。今年国家医保局非常重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行为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成果也将成为定点医药机构强化自我约束、提升行业自律的重要表现。四月起,市医保局将组织现场检查,对于下发的自查自纠清单中载明的问题未自查出或者自查不彻底的,绝不姑息迁就,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顶格处罚,并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以起到警示震慑作用,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沉重代价,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同时,借助集中宣传月,组织定点医药机构负责人签订《医保信用承诺书》,强化其诚信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思想根源上预防违规行为的发生,营造风清气正的医保环境。
二、信用管理与动态考评同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将挂床住院、虚假报销等严重损害医保基金安全的行为,全面纳入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体系。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和量化标准,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对于信用等级低的机构,实施重点监控,增加检查频次;对于连续三年诚信达标、医保服务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医保结算倾斜政策,比如优先结算,激励医疗机构主动规范自身行为,诚信经营。
三、制度完善与能力提升同步。结合医保基金监管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和新情况,及时修订《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进一步明确住院指征审核、在院管理、费用结算等关键环节的细化条款,使协议内容更加严谨、规范,具有更强的可操作性和约束力。同时,分批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医保医师、护士专题培训,培训内容涵盖医保政策法规、诊疗规范、费用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刚性的制度+专业的能力”,双管齐下,筑牢医保基金监管的坚固防线,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合理、高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