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对象
宿州市范围内未参加职工医保的居民,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各类在校学生、持本市居住证人员及未成年子女、随在本市就业人员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以及随在本市工作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二、缴费标准
1.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为每人1100元,其中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700元。
2.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给予340元定额资助,返贫致贫人口给予300元定额资助,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和纳入相关部门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范围的人口)给予200元定额资助,其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三、集中征缴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征缴期:2025年10月22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在2026年1月1日至2月底前的缴费人员,自参保缴费次日起享受待遇。
特别提醒: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
四、缴费方式
1.上一年度在宿州参保居民
①线上缴费:通过“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皖事通等平台完成税务缴费(或个人共济账户缴费)。
②线下缴费:可在户籍地、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办理缴费。
2.上年未在宿州参保居民
①线上登记缴费: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等平台进行参保登记(上年度在异地参保人员需办理参保暂停后再登记),录入人员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等),上传相关身份凭证(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后完成参保登记并跳转税务征收系统缴费。
②线下登记缴费:持户口簿、居住证前往户籍或居住地社区(村)居委会,由工作人员进行参保登记、缴费。
3.新生儿。新生儿应参加居民医保,父母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时可选择当年及下一参保年度;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5年12月31日;参加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400元,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实行“落地”参保,出生后90天以内参保,参保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断缴不划算,保障易中断,按时参保好,健康有“医”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