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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州市医疗保障局拟聘社会监督员人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3-28 17:02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局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医保秘〔2021〕22号)文件精神,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经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核等程序,从我市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新闻媒体工作者、社区工作者及上届已聘用的社会监督员等报名的同志中选出齐克省等30名同志,拟聘为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3月28日至4月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聘人选有异议,请于4月1日前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科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反映人应提供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

电话:0557-3912110     邮箱:szybjjjgk@163.com

附件: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社会监督员拟聘人员名单.xlsx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