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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候选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3-11 09:33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信息科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皖医保秘〔2023〕39号)文件精神,经推荐和初审,现将全省医疗保障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候选对象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11日至3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向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557-3060050,邮箱:szyibaoju@163.com

一、先进集体候选对象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灵璧县医疗保障局

二、先进个人候选对象

聂  涛  萧县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缪玉萍  埇桥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庄  宁  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征缴科科长、三级主任科员

张海威  灵璧县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刘  裕  砀山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立春  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九级职员

夏宇翔  宿州市立医院党委委员、医保科科长

任  辉  皖北煤电集团总医院医保科科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