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宿州市财政局 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宿医保秘〔2021〕29号),现将市属定点公立医疗机构落实第五批、第五批次年及第七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考核指标评分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