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监理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监理采购项目
2、采购方式:询价。
二、招标内容
(一)项目背景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采购项目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医保信息化的建设指南要求,租赁2年专业的本地医保信息系统云服务及网络安全服务,更好地满足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系统高可用性、高安全性的业务需求,确保参保人员正确享受医保待遇。
2、建设内容:
(1)专享云服务。租赁专业的云服务,利用云服务商高标准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更专业的服务体系和人才团队,更好地满足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业务系统高可用性、高安全性的业务需求,运维期间,根据宿州市医疗保障局业务需要免费对云服务及网络安全服务进行升级扩展,确保参保人员正确享受医保待遇。
(2)网络安全服务。通过租赁方式,发挥云主机防御、负载均衡、网闸、数据库审计、日志审计、云堡垒机、漏洞扫描、防火墙、接入交换机等网络安全设备作用,使医保业务系统服务水平更高、管理成本更低、服务模式更加灵活、组织结构更为精简。
(3)配套机房运行环境及驻场运维服务。云服务商同时提供7 *24 小时日常维护类服务平台基础设施进行监视、日常维护和维修保障。服务涉及的基础设施包括网络系统、主机系统、存储 /备份系统、终端系统、安全系统、机房动力及环境等。
(二)监理服务要求
1、监理主要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方按照本项目建设合同、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对承建方进行有效地监督和配合,确保工程保质、按时完成。
2、监理主要工作任务包括:制定针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对照项目建设方案,督促承建方提交详细项目方案和进度计划,协助采购人审核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并监督项目承建方遵照实施;配合采购人对项目进行功能、性能测试,配合采购人验收;对项目安全、信息和知识产权等实施规范的管理(确保采购人数据信息不外泄等)。
3、人员组织保障:成立由不少于2名信息系统工程监理工程师组成的监理工作组,监理服务期间监理人员应分阶段驻场服务。
(三)监理服务内容
中标人要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在项目的实施、验收等所有阶段全方位地开展监理工作,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相关的日常管理、服务考核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安全管理、组织协调(协调有关单位工作关系)等。
对项目的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理。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合同、文件、协议及相关标准规范制度,均为主要的监理依据。监理工作,应履行四控(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变更控制)、三管(合同管理、信息及文档管理)和一协调(协调有关单位工作关系)的职责。
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
1、质量控制
依据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和承建方制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监督、控制项目的质量。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等措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项目合同、设计方案、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控制项目质量。总体质量控制内容:
(1)根据各项目的特点,制定包括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质量控制措施在内的详细监理控制方案;
(2)协助采购人审查承建方单位及人员资质;
(3)控制计划变更,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
(4)组织项目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5)组织项目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6)督促项目承建方整改存在问题;
(7)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竣工验收和交接,并对整个过程提出审核意见。
(8)系统集成质量的控制:系统集成方案的审核和确认;对采购的硬件设备的质量进行检验和验收;对设备配发、安装、调试进行监督、检查和验收;参与对系统集成的总体验收。
(9)培训的质量控制: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计划;监督承建方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总结报告。
详细质量控制内容,从事前质量控制、事中质量控制、事后质量控制三个方面具体开展工作,具体如下:
1.事前质量控制
事前质量控制,是本项目中的一个关键。由于项目中的各个阶段之间密切相关,因此,质量的前期把握主要体现在质量控制计划的实际性和有效性上。作为监理机构主要工作包括:
(1)充分参与并监测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和建设要求、施工方对业务需求的调研,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
(2)依据采购人需要,监督开展方案论证、规划设计、设备选型、技术参数确定、需求论证、招标论证等工作并提出监理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出具会议纪要。
(3)监理工程师结合本项目的条件,全面分析承建方编制的实施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自行协助采购人审核项目承建方和人员资质,以及人员岗位职责,出具监理审核报告。
(5)自行协助采购人制定项目验收标准、验收方法和接收要求,并出具文档。
(6)控制计划变更,编制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包括系统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的处理预案。
(7)项目承建方向监理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一经监理机构批准确认后,即应当视为合同文件的一部分,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它是以后处理项目承建方的项目质量或费用索赔的重要依据。
2.事中质量控制
(1)全程控制并审核项目承建方提交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合同、需求的符合性。
(2)评估项目承建方所使用的关键技术实现方法、工作流程及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
(3)对项目承建方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内容进行核查,对核查结果做好文字记录,并经采购人、中标人和承建方三方签认;对不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规定的货物及服务应及时以文字报告的形式提交采购人认定;没有被认定的货物和服务不得在项目实施中应用。
(4)审核确认项目承建方的培训计划;监督项目承建方实施其培训计划,并征求用户的反馈意见;审核确认承建方的培训总结报告。
(5)负责分析、判断项目承建方的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措施,并做监理日志;出现质量问题并经确认后,中标人签发监理通知单,报采购人,并责令承建方整改。
(6)及时处理项目承建方提交的项目中关键环节的实施申请,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报采购人认可。
(7)及时协调处理采购人与项目承建方的关键环节工作安排及其流程(步骤)衔接工作,审核其合理性后签认,并做监理日志。
(8)按照监理细则规定的程序处理质量事故:组织硬件设备、系统集成项目等质量事故的原因调查、问题分析、问题评估、事故处理。
(9)若发现隐患,应及时向项目承建方签发停工令,并报采购人知晓,同时监督承建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处理复工申请。
(10)监理方协助采购人组织现场协调会、监理例会和专业性监理会议:监理方应依据现场实施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级的现场协调会议,解决项目过程中的相互配合问题。在协调会上通报重大变更事项及项目的完成状况,处理工作中的交接、场地与公用设施使用的矛盾。
3.事后质量控制
(1)协助采购人完成项目初验(指达到竣工验收条件,下同)、试运行、终验和支付。
(2)审核验收计划及其方案:明确验收目标、各方责任、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方式和验收结果等内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3)负责对本项目各包提交的验收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进行审核把关。
(4)和采购人一起对验收中发现的质量问题进行评估,根据质量问题的性质和影响范围,确定整改要求和整改后的验收方式,且以监理通知单的形式告知承建方。
(5)监督项目承建方根据整改要求提出整改方案,并监督整改过程,持续跟踪整改进度直至完成。
(6)监理方负责组织协助采购人开展项目初验工作,与采购人、项目承建方共同确认初验结果,出具初验合格报告。
(7)初验后,终验前,监理方负责审核项目承建方提交试运行申请及方案,督促承建方严格按照试运行方案,开展试运行工作,每天形成试运行记录,监理方监督及检查试运行工作开展情况,及时记录试运行质量问题,督促项目承建方进行问题整改,形成监理过程记录,并出具监理督查建议书。
(8)对于大幅度变化的关键性技术指标,在论证其影响时,要求项目承建方出具测试机构的测试报告;测试机构应经采购人和中标人同意。
(9)督促项目承建方完成项目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培训,并出具培训效果评估报告,督促承建方汇总培训过程资料并及时进行归档。
(10)验收完成后,项目承建方如有项目遗留的事项,必须跟踪督促项目承建方完成后续工作。
(11)对于项目承建方外采的第三方服务,及时追踪其采购,督促完成。
2、进度控制
审查项目承建方相关工作的进度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通过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纠正的措施,确保工序正确、进度合理。
1.事前进度控制
协助编制项目进度总体计划,明确里程碑时间节点,中标人审核进度计划的合理性,监控计划的执行,进行项目进度管理,分析其内容及过程,对进度提出监理意见,中标人负责计划的执行跟进情况,及时发现当前计划有无偏离,及时进行纠偏,严格控制计划的执行情况,如计划有调整,督促承建方及时进行计划调整,提交新的进度计划。
2.事中进度控制
(1)审核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各阶段工作成果,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2)根据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内容;督促承建方提交阶段性进度计划,审核阶段性进度计划合理性,签署审核意见。
(3)审核开工申请,检查开工准备情况,签发开工令,并报采购人签认后,通知项目承建方开始项目实施。
(4)对项目实施进度进行实时跟踪,定期检查、记录实际进度情况,确保实际进度与计划相一致;并要求项目承建方对进度计划进行动态调整,以确保总体进度目标的实现。
(5)若发现项目承建方项目未能按计划进行时,需向采购人详细报告,并分析原因和提出对策,同时要求项目承建方采取必要措施调整实施进度,以使实际项目进度符合合同的要求。
3.事后进度控制
对验收阶段的进度安排提出监理意见,并督促项目承建方完成项目遗留的事项。
3、项目投资控制
(1)通过对项目的设计方案、实施方案、变更方案进行评估和优化,确保投资控制在预算合理范围内。
(2)从项目的质量、进度等方面对项目变更进行审核,协助采购人做好未预期的变更成本控制。
(3)提出预算建议,开展审核项目建设清单等投资控制工作。
4、变更控制
(1)及时处理变更申请,审核变更的合理性,保证总体质量、进度不受影响。
(2)对项目变更控制,要明确界定变更的目标,防止变更范围扩大化,并进行变更风险和变更效果的评估。
(3)对项目承建方提出的设计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出具书面意见并报项目各方审定,且应有变更清单及会议纪要。
(4)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对项目针对性地构建一个变更控制机制,通过它对项目计划、流程、预算、进度或可交付成果的变更申请进行评估。
(5)根据项目制定出的计划成本,通过采用成本分析方法找出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间的偏差和分析产生偏差的原因与变化发展趋势,进而督促承建方采取措施以减少或消除偏差,实现目标成本。
5、合同管理
(1)协助采购人与项目承建方签订合同;协助处理各类合同(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延期、纠纷调解及违约、索赔、仲裁等问题。
(2)监督履行协议:跟踪检查各类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确保按时履约;对工期的延误、暂停、复工等事宜进行审核确认。
(3)按需监督相关单位和个人签署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一式 3 份,分别留存采购人、项目承建方及中标人。
(4)协调相关单位签署廉政承诺书,规范履约行为,预防合同履约过程中违纪违法情况发生。
6、安全管理
(1)保证各项安全措施的实施,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密码安全等进行监理管控措施,出具安全管理监理措施技术方案,并进行有效控制;
(2)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密数据和资料的保护,保证不被非授权使用;
(3)负责项目建设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
(4)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对监理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确保监理人员自身安全。
7、信息及文档管理
(1)负责实施项目各环节的例会、周会、技术讨论会、评审会等的会务,并按要求形成会议纪要,留存会议签到表。
(2)不定期以抽查形式,对承建方所存文档进行检查,及时形成工作检查记录,若承建方的操作不符合文档管理制度要求,责令其整改。
(3)对项目中各类文档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的制作和管理,确保文档及时、完整和有效。负责收集、管理监理工作各类文书资料,对监理工作文档、收发文件签收登记等进行管理;收集项目进展过程中各类日志、会议纪要、备忘录、电子邮件、传真、电话记录等资料,完成资料的整理、审核,按归档要求进行分类整理归档,按时完成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监理工作方面的资料)。
(4)协助做好固定资产的清点入库、资产管理、文档制定和制度建设等。
(5)建立项目的进度台账,每周提交一次项目进度表和一周工作报告,总结一周内的监理工作并列出下周工作安排;每月提交一次月度工作报告,总结一个月内的监理工作并列出下月工作安排。
(6)应及时向采购人反映项目实施的动态信息,提交监理情况的工作文档,建立全面、准确反映项目实施状况的图表、文档,收集和管理各类文档资料。
8、组织协调
(1)协调采购人实施安全检查和服务考评工作,并提供监理意见。督促检查项目承建方的服务运维工作和制度规范落实情况。
(2)采购人组织或委托中标人召开例会,研讨近期重点工作内容、难点问题、解决方案和工作计划。中标人应根据要求组织会议,会后 1 日内发出会议纪要,并及时发至相关单位指定的联络人;必要时督促相关单位对会议纪要签字盖章。
(3)督促项目承建方要求其基于现场跟踪、文档审阅、上报流程等形成实施文档;文档要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可靠、表述清晰,以备查验。
(4)所有涉及项目实施情况的信息,必须经采购人审核后方能对外发布。
(5)采购人、项目承建方和中标人之间的沟通,可采用电话、邮件、会议等形式,重要事项采用公文形式进行沟通。若沟通存在分歧及问题时,中标人应告知采购人牵头进行协调。
9、知识产权管理
(1)审核合同中关于对知识产权有关条款的界定是否合理。
(2)审核涉及知识产权的产品、设备、系统的产权证明文件和定制软件的所属方。
(3)根据合同中有关知识产权归属的约定,跟踪、审查承建方的执行情况。
(四)监理服务范围
监理范围主要包括:在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设计方案的质量把关,工程进度控制,投资控制,信息管理,建设安全管理,系统集成调试,后期项目培训,系统试运行和验收工作的监理,系统移交及相关文档的起草和管理等工作,确保项目质量、进度和投资计划的顺利实施,做好项目合同与文档(资料)管理,受采购人委托,负责协调项目涉及的各承建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纠纷,针对项目建设情况,向采购人提出合理化的改进改良建议,并提供监理服务。
成交供应商在开展监理工作过程中使用到的相关软硬件设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提供。
(五)保密要求
涉及本项目的所有资料都视为内部涉密数据,中标供应商有责任和义务保证项目所涉及全部内容的保密和安全,不得在其他任何场合以任何手段使用。对于本项目中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的安全保密,服务实施前中标供应商需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保密保证。对于中标供应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以任何方式和渠道泄露秘密的情况,中标供应商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并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安全和保密体制,在本项目结束后,需将本次安全服务中所使用和拥有的采购人的资料进行归档和清点并归还,对于不能归还的资料进行书面说明由双方进行协商处理,中标供应商应在项目实施前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
(六)其他要求
(1)监理单位应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项目监理规划,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的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规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2)监理单位应编制项目监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符合项目监理大纲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可操作。
(3)监理公司应该在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几个方面对监理工程采取必要和完善的监督、控制和管理措施,保证监理工程能够按时、按质、按量竣工。
(4)监理公司必须定时(每周)向项目建设单位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及工程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
(5)监理单位有责任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顾问咨询意见,有义务帮助承建单位实现合同所规定的目标,公正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6)由于承建单位在项目实施中不符合项目规范和质量要求,监理单位要监督承建单位停工整改或返工。如承建单位人员工作不力,可提出调换有关人员。
如果承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完工时限,监理单位应协助建设单位追究有关承建单位的责任。
(7)监理例会定于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地点可根据实际情况选定,会议由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参加,每次会议监理单位负责会议记录的工作,会议的主要议题是上月工作总结、问题分析解决方案、本月工作计划确定及其他内容。
(七)监理工作依据
1、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
2、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采购项目涉及的所有文件、合同,包括但不限于:
(1)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本工程的决议、批示、函电及技术文档;
(2)建设计划、规划要点、招投标文件等相关文档;
(3)建设方案、实施方案、设计图纸及说明文件;
(4)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采购项目监理合同书;
(5)采购人和承建商签订的宿州市医疗保障局系统集成网络安全服务(云数据中心)采购项目合同书;
(6)工程施工过程中采购人、监理项目中标人、承建商之间形成的会议纪要、函电及相关文档等。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四、递交材料
1、正本1份,副本1份,正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档案袋,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询价人名称、报价人名称、请勿在“年月日时分之前启封”,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递交时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明书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2、格式详见附件
五、具体要求
1、以上所有项目均含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
2、项目最高限价:4.6万元,总价包含完成本包项目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六、报价材料提交期限
1、报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9日17时00分;
2、地点: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南路394号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17室;
七、中标方式
本次询价以最低中标,如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最低报价相同时,以采购人摇号选取为准。
八、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联系人:韩屹峰;联系方式:3066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