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工作需要,市职工医保中心决定公开征集遴选符合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短信平台项目的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
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二、拟委托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短信平台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利用移动运营商短信发送功能,向参保群众发送慢性病审核通知、特殊药品/治疗审批结果、费用缴纳提醒、政策通知、账户变动通知、异地就医备案提醒、退休相关事项、医保政策解读与宣传、年度医保结算通知、满意度调查邀请等文字类信息,方便参保群众及时掌握业务经办流程、经办进度、经办结果等信息。
(三)项目预算:26万元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营业范围包括招标代理服务内容;
(二)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完成名录登记(以宿州市名录登记信息为准,且信用分为100分);
(三)近三年内无违规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出具承诺书);
(四)至少提供一项同类型招标代理业绩(2021年1月1日之后,宿州市公共资源平台或相关官方网站可查。)
(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遴选招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禁止分包、挂靠。
四、选取规则
(一)采用公开征集、择优选取的方式,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按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得分相同时,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选取,得分且报价相同并列的,抽签决定最终中选者(评分办法详见附件)。
(二)最终中选者将在我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合同。
(三)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短信平台项目招标完成前,中标商需提供一名驻场人员。
五、服务费用
(一)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实行代理服务费总包干,包括评标专家费、场地费、利润、税金相关费用等。招标过程中出现重复评审、流标、采购任务取消等特殊情况,视为代理工作未有效完成,不得收取费用。
(二)招标代理活动产生的服务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六、报名材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授权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机构为其缴纳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三)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招标代理合同、项目截图加盖公章);
(四)宿州市公共资源名录登记信息截图及信用综合评定分不低于100分证明材料;
(五)近三年内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项目负责人材料;
(七)其他团队人员材料;
(八)服务方案;
(九)其他资料。
注:以上材料装订成册,原件现场查验,复印件留存。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8日至20日9:00
报名时间段: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报名地点:宿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管理中心217室(宿州市埇桥区磬云南路394号)。
联 系 人:陈丹 联系电话:0557-3066702
2025年6月17日
附 件
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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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分 |
企业业绩(30分) |
自2022年1月1日(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提供的网络信息化服务类项目业绩的每个得5分,满分30分。 备注:提供合同、中标公示官方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相应业绩不得分。 |
人员配备(20分) |
根据比选申请人提供的服务本项目的招标代理项目组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评审,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负责人(5分) 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2.其他人员(15分) 除项目负责人外,项目其他团队成员具备注册类证书。每提供一人得5分,满分1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备注:以上所有人员还需要求提供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名录登记人员截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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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方案(30分) |
1.招标代理工作的内容、方法,进行横向对比评分(0-6分) 2.招标代理工作制度,进行横向对比评分(0-6分) 3.招标代理周期保证措施、内部质量控制措施、质量保证措施,进行横向对比评分(0-6分) 4.重点难点分析,进行横向对比评分(0-6分) 5.招标代理服务承诺及措施,进行横向对比评分(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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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分 |
20分 |
价格标经评审满足本文件要求的申请人的报价中,最低价格为评标基准价格,得满分;其他申请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分值(取小数点后两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