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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统一四规范”,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发布日期:2020-09-16 10:59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一是统一工作规则,制度建设规范化。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筹实施办法及细则,规定基金账户管理、预决算、收支管理、拨付结算和职责分工,全面做实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实现基金统收统支,提高基金抗风险能力。

二是统一操作规程,基金运行规范化。制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拨款对账审核流程和大病保险基金拨款操作流程,对基金申请、拨付、使用、结算和审核环节进行细化,形成市级统筹工作规范,提高基金运行效率。

三是统一预算管理,基金支出规范化。参考前三年医保相关数据,科学化、精细化编制2020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分配方案,报市政府同意后执行,合理分配医保基金,强化支出管理,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四是统一动态监控,风险预警规范化。各县、区按月报送基金运行情况,全市按季度召开基金运行分析会,对基金运行实行动态监控。以县、区为单位,每半年上报基金运行风险预警关键指标,强化对基金运行风险的识别、研判、预警、处理和上报,增强基金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