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机端”参保缴费渠道
(一)“手机端”进入渠道
可通过个人支付宝、微信等渠道,打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即可登录“安徽e保”。
【注:手机端进入方式可详见《安徽e保攻略(第1期)——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办掌上办应用操作指南》】
(二)“手机端”参保缴费步骤
【以“微信”渠道,参加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为例】
第一种参保对象:2023年度已在本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医保、2024年“续保”的群众
您可通过微信打开“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小程序登录“安徽e保”,在地方专区选择“参保地”(如合肥市)(见图1)。进入“合肥专区”,在“参保缴费”栏目点击“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见图2),在弹出的界面中,点击“允许”,进入税务部门的“社保缴费”小程序,按税务界面有关提示和要求进行参保缴费。
如果参保人之前绑定过“职工医保个人家庭账户”的,本次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时拟使用该账户的结余资金缴纳参保费用,您可以如下方式操作:
在上图2的“参保缴费”栏目中点击“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见图3);在进入的界面中,选择“2024年度参保缴费”(见图4),点击“下一步”,进入参保缴费页面,在此正确输入参保人的“身份证号码”(见图5)。进入“参保人信息确认”(见图6)页面,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即通过家庭共济账户资金缴费。
使用家庭账户资金缴费有关注意事项
1.如果参保人绑定了多个“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系统会按被绑定时的时间顺序扣除相应家庭账户的余额。如果家庭账户的余额不足,则不能使用。
2.如未绑定且符合绑定条件,可按规定进行绑定,详见《安徽e保攻略(第2期)——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绑定操作指南》。
第二种参保群体:2023年度没有参加本市的城乡居民医保,即本市2024年度“新参保”对象
第一步:完成“新参保登记”。
在上图2的“参保缴费”栏目中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见图7),进入“城乡居民新参保登记”界面。根据界面提示,正确选择医保区划或学校基本信息,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上传真实清晰的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照片,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见图8)。此时,如果您的参保地采取“平台自动审核”机制,将提示“登记成功”(见图9),您即可进入缴费环节;如果您的参保地采取“经办审核”机制,请在医保部门审核通过后,再办理缴费。
第二步:缴纳参保费用。
“参保登记”审核通过后,您可进行参保缴费(见图10)。此时,①您如果符合绑定“职工医保门诊共济家庭账户”成员的条件,请按前文规定先进行绑定,然后选择图10中的“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并按前文图3、4、5、6进行操作即可完成缴费;②您如果不使用“家庭账户”结余资金缴费时,请选择图10中“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即进入了税务部门的“社保缴费”小程序,按税务界面有关提示和要求进行参保缴费,支付参保费用。
新参保登记有关注意事项
1.新参保登记后,系统会对参保人是否“重复参保”开展校验。如果参保人已参加本市职工医保,或当前在市外已有正常的职工或居民医保,系统将会【温馨提示】:“此人在xx市存在职工(居民)参保信息,不能重复参保!”。
2.出现上述“重复参保”情况,您需按当前所在参保地医保部门规定申请办理“停保”或“暂停参保”,然后按上述流程办理“新参保登记”【属于省内医保的,居民办了“停保”后,居民医保的待遇可享受继续至2023年12月底;属于省外医保的,按外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城乡居民参保信息查询和缴费票据打印
1.使用“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缴费成功后,在“参保缴费”栏目里,点击“城乡居民参保查询”(见图11),即可查询已经参保缴费的“缴费记录”,并可下载电子缴费票据(见图12)。
2.使用“城乡居民(税务系统)缴费”进入税务部门的“社保缴费”小程序进行缴费的,请按税务部门查询参保信息并开具缴费证明。
二、“电脑端”参保缴费渠道
您可通过登录“安徽省医疗保障局”门户网、“安徽政务服务网”或直接登录“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等多种电脑PC渠道进入“安徽e保”。
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链接:
https://ybj.ahzwfw.gov.cn/hsa-pss/hallEnter/?authCode=fb9be7d1-8f8b-4cd5-aa2f-78f409f0ec95#/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