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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新增“互联网首诊”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发布日期:2023-02-10 08:47 来源: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岁暮天寒、除夕将至。为充分发挥互联网医疗服务应对新冠疫情和积极作用,做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工作,宿州市医保局想民所想、急民所盼,在除夕到来之前,将“互联网首诊(主治医师及以下)”、“互联网首诊(副主任医师)”、“互联网首诊(主任医师)”、“俯卧位通气治疗”4个医疗服务项目制定我市三、二、一级医疗机构最高政府指导价,并将“俯卧位通气治疗”项目定为医保“1”类支付,自2023年1月21日起执行。

医疗机构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互联网首诊”服务,须具备“互联网+”医疗服务资质,并获得卫生健康部门准许。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利用本机构注册的医师,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症状首诊服务。

将“互联网首诊服务”等4个临时新增项目制定政府指导价及医保支付标准,既是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保障工作的有力举措,也是医保系统坚持“为民办实事”活动的延续。市医保局将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办好群众牵肠挂肚的医保民生大事,做好群众天天有感的医保关键小事,有效解决参保患者“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