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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在安徽落地

发布日期:2024-02-01 17:32 来源: 省医药服务处编辑:市医保中心 阅读次数: 字号: 背景颜色:

日前,安徽省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通知,通过优化挂网、供应、扩围、结算等全流程管理,推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3年)》在安徽落地惠民,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已于2024年1月1日全省统一执行。

一、药品信息挂网“免申办”服务。新增国家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无需企业申请,药品及价格信息2023年12月底前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直接挂网,定点医疗机构可及时通过平台采购相关药品,缩短药品进院时间。谈判药品的挂网价格不高于医保支付标准;参与目录准入竞价的企业,在支付标准有效期内,其竞价药品挂网价格不高于参与竞价时的报价。

二、药品供应使用“两定点”发力。在定点医院端,建立院内药品配备联动机制,新版目录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提高谈判药品的配备数量。对暂无法纳入本院供应目录的谈判药品,鼓励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在定点药店端,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定点药店纳入谈判药品供应保障范围,提升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覆盖率,切实提升药品可及性。截至目前,全省“双通道”药店达到298家,实现县(市、区)全覆盖。

三、患者购药报销“双通道”保障。将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以及协议期满转为常规目录管理的其他谈判药品,全部纳入我省“双通道”药品报销范围,连续4年扩大“双通道”药品范围,纳入的药品总数由2021年的188种增加到目前的528种,扩大了近3倍。截至目前,全省参保患者共458.57万人次通过“双通道”购药、报销,医保报销费用达到25.28亿元。

四、费用直接结算“信息化”赋能。省医保基金管理中心、省医保信息中心根据国家医保药品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完成我省医保药品数据库的更新维护,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完成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本地政策属性标识,并组织定点医院、药店做好医保编码的对照、维护。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内药品总数达到3088种,较2022年版增加126种药品,参保患者在定点医院、“双通道”药店使用医保药品产生的费用,通过医保信息系统自动实现联网直接结算。参保群众还可以通过安徽省医保局官方网站、安徽医保公共服务等渠道查询医保目录内药品的具体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