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9721196/202401-00056 信息分类: 意见征集
发布机构: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01-08 发布日期: 2024-01-08 11:42
文  号: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政策咨询机关: 暂无 政策咨询电话: 暂无

【部门征集】关于征求《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4-01-08 11:42 编辑:宿州信息公开081

为积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市医保局草拟了《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有关政策(征求意见稿)》,现向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征集时间: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0日

征集方式:电子邮箱905144598@qq.com

联系人:杨亚梅        联系电话:0557-3060275

通讯地址:宿州市银河一路530号,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

 

附件:1、关于印发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关于《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关于《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传承精华,守正创新,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依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医保函〔2021〕229号)和《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5号)等文件精神。

二、起草过程

为了加强医保政策对中医药事业的支持力度,提升医保付费科学性、合理性,充分发挥中医药独具的“简、便、廉、验”特点,进一步完善中医药医保支持政策。根据《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安徽省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医疗保障积极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医保发〔2021〕5号)文件要求,经过测算、专家论证草拟了《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送审稿)》。

三、主要内容

《若干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增加优势病种数量,实施同病同质同价。按照“中医优势突出、诊疗方案确切、治疗风险可控、出院标准明确”的原则,结合我市中医药发展状况和中医优势病种特点,在总结前期经验基础上,分批遴选确定适宜中医优势病种,并动态调整发布。

(二)探索病种分值激励,支持中医学科建设。在DIP改革框架内,对我市定点中医医疗机构经国家、省、市卫生健康部门认定的国家、省、市级重点专科,分别给予在原分值基础上增加20%、10%、5%的激励。

(三)中医机构应纳尽纳,充分发挥中医优势。按照“自愿申请、应纳尽纳”原则,积极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及时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职工门诊统筹定点管理。

(四)动态调整付费标准,提升中医病案质量。动态调整针对中医病种的目录库和付费标准。通过医疗机构层级系数分别向基层医疗机构,以及诊疗费用中中医特色诊疗技术成本、人力成本占比较高的病种倾斜,提高中医药从业人员积极性。

【部门征集】《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征求部门意见.docx

宿州市医疗保障局+宿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宿州市医疗保障进一步支持中医药发展若干政策(2024年版)的通知.doc

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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